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讀者投稿

  • Feb 9
  • 5 min read

《西方的家庭治療能否套用到華人文化?》

作者:奇樹


攝影:阿執司


人活在一層層的系統裡,如果用宇宙結構來比喻,我們的家庭、社區、族群,就有如行星、太陽系、銀河。小系統裡有行星彼此有引力牽扯,形成獨特的運轉軌跡,但星體的活動同時順應著掌管宇宙萬物的物理定律。同理,雖說「家有家規」(又曰家家有本難念的經),我們亦不能忽略自身的文化身分。強調「個人主義」的西方思潮,遇上「家族本位」的東方文化,會出現怎樣的衝擊?進行家庭治療的時候,又需有作出怎樣的調適?


Liu Shijia (2018) 的論文《Guidelines for Adapting Structural Family Therapy Approach for Immigrant Generation East Asian American Families》,正好針對這個尷尬的課題,Liu的研究聚焦於移民到美國的東亞裔家庭(主要是中國、日本、韓國背景),探討如何應用Minuchin的結構家庭治療,來切合這類家庭的文化價值觀。


要理解這個課題,首先要弄清楚東亞文化與歐美文化在家庭價值觀上的根本差異。Liu指出,當代主流的兒童發展理論(例如Erikson的心理社會發展理論)以及廣為接受的教養模式(如Baumrind的父母權威類型)都是建基於歐美人口的研究。這些理論深受西方文化核心價值的影響:個人主義、獨立自主、以及個體與他人之間的清晰界線。Erikson的理論將童年發展劃分為多個階段,每個階段都強調孩子要發展出特定的能力。在「自主對羞愧」(Autonomy vs. Shame)的階段,孩子需要學習獨立;到了青春期的「身份認同對角色混亂」(Identity vs. Role Confusion)階段,青少年要透過自我探索來回答「我是誰」這個問題。這一套發展路線圖,預設了個人能夠、也應該逐步脫離對父母的依賴,建立獨立的自我認同。


相比之下,東亞文化深受儒家思想與集體主義的影響。儒家將家庭視為一個整體的人,每個成員代表身體不同部分,共同構成不可分割的整體。孝道(filial piety)是核心倫理,孩子的身體源於父母,因此父母處於權威和優越的地位,孩子理應遵從父母的引導。家庭成員之間是互相依賴的關係,個人需求要服從於家庭整體的需要。這種相互依存的自我概念,與西方「獨立自主的個體」形成鮮明對比。在教養方式上,西方父母慣用身體接觸或口頭讚美,東亞父母表達愛的方式主要透過「工具性支持」:煮飯給孩子吃、積極參與孩子的教育、密切監督孩子的行為。我們口中的「管教」,是一種主動監督和提供指引的訓練模式,希望在教養孩子的正規發展,同時建立緊密的親子關係。


文章指出,當我們用西方的標準來評估東亞家庭時,容易產生文化誤判。最明顯的例子是對「糾纏」(enmeshment)的理解。在結構家庭治療理論中,健康的家庭應該有清晰的界線,讓成員既保持情感連結,又各自擁有探索個體性的空間。「糾纏」指的是界線模糊、過度涉入彼此生活,犧牲了個人自主性,被視為功能失調的標記。然而Liu引述多項研究發現,在中國及東亞裔家庭中,父母的高度參與並不必然預測孩子的情緒或行為問題。相反,這種緊密的相互依存往往提供了有力的社會支持,成為心理健康的保護因素。


同樣地,對「父母權威」的理解也存在文化差異。按照Baumrind的分類,東亞父母的教養方式經常被歸類為「威權型」(authoritarian;高要求、低回應)。在西方文獻中,威權型父母與負面的兒童發展相關。但在東亞裔家庭中,威權式教養的負面影響較小,而「權威民主型」(authoritative)教養的正面影響也較弱。東亞裔青少年認為父母的控制是關愛的表現,是父母盡責的體現,因此對父母的嚴格管教較少感到憤怒。


根據這些發現,結構家庭治療的核心概念,似乎是植根於特定的文化假設。執行治療時,治療師需要保持警覺:我所假定的「健康界線」,是否適用於眼前這個家庭?我對「父母過度控制」的判斷,是否忽略了文化脈絡?


文中列舉了現代社會家庭常見的衝突主題:遵從家庭規範、教育、職業、婚姻。遵從家庭規範意味著「對原生家庭的義務應優先於個人利益」-- 這與西方強調的個人自主直接衝突。在教育和職業方面,東亞父母對子女的學業期望顯著高於歐美父母,許多東亞裔學生內化了父母的高期望,當無法達標時會經歷強烈的壓力和羞恥感。在婚姻方面,孩子選擇伴侶時,除了個人喜好和愛情,還有機會要考慮族裔、宗教、社經地位、以至性向等因素。


治療師在處理這些衝突時,需要將問題置於文化適應的框架中理解,而非簡單歸咎於「父母控制欲強」或「子女叛逆」。治療的目標不是要求父母放棄傳統價值,也不是要求子女完全順從,而是協助家庭在兩種文化之間找到平衡點 -- 一個既尊重傳統根源、又允許新世代發展自我的空間。


文章裡,作者為每項結構家庭治療技術提供了具體的文化調適建議。筆者認為頗有意思,但要批判思考、靈活運用,在此引些例子來闡述:


建立治療同盟 (Joining and Accommodating):Liu 建議治療師要先向父母(特別是父親)打招呼,以專業頭銜來建立可信度,以顯示尊重家庭的權威階層。治療師需要提供心理教育,說明治療過程,並將呈現的問題「正常化」,以保護家庭尊嚴,因在東亞文化中,精神疾病往往被視為羞恥或失敗的象徵,「失面子」是家庭求助的重大障礙。治療師若能以「很多家庭都會遇到類似挑戰」來框架問題,有助減低污名感。


結構繪圖 (Structural Mapping):評估家庭結構時,治療師需要將祖父母及延伸家庭成員納入考量,因為祖父母往往在照顧孫輩中扮演重要角色。


強度技巧 (Intensity):傳統上,治療師可以增加情緒表達的強度,如改變語調、音量、節奏或用詞,以打破僵化的互動模式。作者卻建議治療師在東亞家庭中謹慎使用或避免這項技術,因為直接的情緒對質可能被視為不尊重;相比之下,間接的、顧及面子的溝通方式更為有效。


塑造能力(Shaping Competence):作者認為,治療師應該強化父母既有的努力——監督孩子、支持教育——並將這些行為定性為關愛的表現。這種做法善用家庭既有的資源,而非聚焦於功能失調。這不僅更容易獲得父母的配合,也避免了將東亞教養方式病理化。同時,作者提醒我們,文化敏感不等於文化本質主義。並非所有東亞家庭都是「集體主義」,也並非所有緊密的親子關係都是健康的。每個家庭在傳統與現代、東方與西方之間找到的平衡點都不一樣。治療師的任務,是站在家庭的角度,理解他們如何理解自己的文化身份,以及這種身份如何塑造了他們的互動模式。


Liu的研究雖然以美國移民家庭為對象,但對香港的家庭治療實務同樣具有深刻啟示。香港處於東西文化的交匯點,既保留了深厚的中華文化傳統,又深受西方價值觀影響。筆者的體會是,循環因果、關係模式、家庭結構等原則是跨文化適用的,但臨床操作上,需要根據個別家庭的文化背景,靈活調整技術的使用。並且,在文化日益多元的現今社會,治療師應培養一份「文化謙卑」(cultural humility)——承認自己對其他文化的理解永遠是有限的,因而反思自己理論框架中隱含的文化假設,保持開放和學習的態度,才能真正做到「因地制宜」。

 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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